区各医疗机构: 近期,为进一步改进医疗质量、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,保障医疗安全,卫生部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“医疗质量万里行”活动,并印发了《2010年“医疗质量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(卫医政发〔2010〕44号)。现根据省、市卫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,请各医疗机构按照“方案”要求,积极组织实施,持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,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。 特此通知。 附:卫生部关于印发《2010年“医疗质量万里行”活动方案》(卫医政发〔2010〕44号)(请于卫生部网站中下载)
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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